我一手驱车,载隋唐屁滚尿流地逃亡市区。
1997推荐了一处名叫「数峰青」的约会场所,据说是我和隋唐以前作为情侣经常去的、有着文艺名字的迪厅,想来会有利于促进感情。与此同时,1997轰炸似的接连弹窗,我被迫浮光掠影地读,提前理解了许多本不应理解的事物。
出门前我在门口等待隋唐下楼,只需稍稍望向远处,便见得隔壁院门口的牌子——“欢迎光临”。那四个字是粉笔写的,左右分家,走之旁很难看,一看就不是出自大人手笔,当然,写它的人是小时候的隋唐,与记忆里如出一辙的幼稚笔触,仿佛他下一秒就要从那扇门后探出头来,望向我,看不清笑了没有。于是我看到我第一次见到隋唐是在一个缓慢的、金子般的下午,我哥带我搬家到新的住处,我往他身后躲,而他一手护住我,一手举起,和气地向我们的新邻居打招呼——
他才不会想来我家玩,我想,因为我们家杂草丛生,枯枝败叶满地,相形见绌。
可是隋唐犹豫了一会就答应了,于是我又想,他好好骗哦。
而这印象贯穿了我的整个少年时代。那时我们成绩都一般,把我哥和隋唐的妈妈愁坏了,两位忧心忡忡的家长一拍即合,无休无止的补习课占据了我们的全部周末——两个艺术生在文化课的海洋里试图一较高下,结果其实他说这题选A,我说选B,最后发现其实应该选C的那种处境。隋唐总是对于自己无法理解的事盲目崇敬,这导致他将我的胡扯一气视为天赋,一句故弄玄虚的话、一些不知所云的意象,和一些违反常识的道理就会令他为我鼓掌,而我打发掉了又一个无趣的十分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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